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3-05-05 14:58 浏览次数: 来源: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967/2023-00021 | 发文日期 | 2023-02-20 | 公开日期 | 2023-05-0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
发布机构 |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体裁 | 通知 | ||
关键词 | 管理,国有,通知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会〔202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资委,深圳市财政局,各计划单列市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资委,各证监局,有关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我们制定了《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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