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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集团协议受让中金环境部分股份及取得控制权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同意

发布时间:2018-12-07 15:3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967/2018-00174
发文日期
2018-12-07
公开日期
2018-12-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交易,股票,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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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市政集团协议受让中金环境部分股份及取得控制权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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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无锡市市政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及取得控制权事项获得江苏省国资委批复同意,这是自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以来,江苏省首例由国有股东协议受让上市公司股份及取得控制权,实现民资、国资融合发展,优势互补,战略合作的成功案例。

  无锡市政集团和中金环境在产业布局、发展方向、资源禀赋等多方面多领域互补性较强,协同效应明显,尤其是在市政工程、环境保护领域双方分处产业链上下游,可共同打造集工程设计、咨询、研发、投资、施工、运营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无锡市政集团将充分发挥与中金环境在产业链等维度的协同效应,在多领域展开深度合作,加强并协助中金环境公司在江浙地区及全国范围内的产业拓展,保持中金环境持续发展的良好势态,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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