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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18-02-13 17:0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967/2018-00016
发文日期
2018-02-13
公开日期
2018-02-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国资委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预算,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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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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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措施和管理制度;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授权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和国有产权代表进行任免、委派、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5.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6.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和机制,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监管、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对投资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7.积极探索市属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的监管制度。

  8.依法对市(县)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无锡经济发展站在万亿级平台上,向新的征程迈进的头一年,国资系统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明确的国资国企改革重点任务和工作,把抓落实的下篇文章做出成绩来,争取在对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的贡献度和对全市产业发展的拉动力上做出更大贡献。做好全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根本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全面实施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为主线,以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为中心,全面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强监管、抓党建等各项工作,努力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为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做出更大的贡献。主要奋斗目标是:市属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至25%以上,利润总额同比增长6%至8%以上,现价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5%至20%以上,完成国有资本收缴43574万元;企业流动资产周转率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资产负债率、成本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以上。

  (一)进一步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向深入。一是要坚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抓好周密部署安排,层层压实责任,狠抓督查落实,做到干部培训全覆盖、宣讲活动全覆盖、企业宣传全覆盖,不断增强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要把十九大精神的学习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个人自学计划、纳入各企业年度党建工作考评范畴,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切实使十九大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达到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的效果。三是要认真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推进改革发展和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全过程,联系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工作实际,对照党的十九大的新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二)着力推动重点改革任务的落地见效。一是要抓紧出台配套政策。市委、市政府已出台了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两个《实施意见》,这是市属国企改革的纲。下一步,还将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以构建“1+N+X”改革文件体系,并采取授课辅导、专家解读等方式,对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解读,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的落实措施,确保改革工作的落实见效。二是要加快修订国资委权责清单。围绕出资人职责定位,尽快完善审批事项清单,该管的坚决管好、管到位,不该管的清理到位,切实将属于市场主体的权利交给市场主体。三是要按时完成国发公司组建和城发集团重组工作。按照明确的时间节点、推进步骤,做好国发公司注册资本评估、划转、接收、验资以及运营资金和投资项目安排等工作,确保按时挂牌运营;抓好城发集团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资产负债、人员等划拨工作,确保“一张图、一家人、一条心”,切实达成重组的初衷。四要探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研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制度和运行模式,年内启动1-2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工作。五是进一步完善企业公司治理。完成市属企业公司章程修订;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实现外部董事、外派监事会全覆盖;抓好职业经理人建设试点工作。

  (三)坚持抓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发展动能。一是要抓好已签约和在建项目。推动华虹、中环、SK海力士M8等已签约项目和浪潮大数据产业园、雪浪小镇、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等开建项目加快实施,对推进过程遇到问题的项目要逐个跟踪监测,逐个上门服务,逐项协调解决,全力加快在建项目的实施步伐。二是要抓好在谈的项目签约落户。重点是要推进国联开发晶、交通宗申等重大项目的签约落地,为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动力。三要推进战略性重大项目的储备,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善于研究把握国家和省、市实施的各项重大战略机遇和有利时机,结合实施“十三五”规划及无锡产业强市“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重点规划,从中梳理、挖掘、谋划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引进一批龙头型、基地型、旗舰型项目,努力打造出既有“满园春色”又有“参天大树”的产业集群。

  (四)进一步明确企业发展的战略定位。一是实施好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的中期评估,滚动调整好企业的发展规划,使“十三五”发展规划更贴近企业的发展实际,更具指导性的可操作性;二是要突出主业。要坚持主业发展战略,原则上企业的主业要控制在3个以内,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3级以内,用专业化的思路和手段把核心业务做好做深做透,形成专精特新的发展优势。三是要优化投向。着力强化基础支撑、公共服务、战略引导三大功能,利用组建国发公司的契机,综合运用增量投资和存量调整两种方式,推动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聚,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集聚,向优势企业集聚,确保资源合理有效配置。四是要做大规模。从市属国企现状看,尽管缺少“巨无霸”,但也有一些“单打冠军”,还有一些具备成为行业排头兵基础的企业。要发挥企业自身的比较优势,以兼并、收购、重组、联合等多种形式,加快向产业链价值链的高端攀升,努力培育行业“巨人”,打造具有无锡特色、无锡优势、支柱作用强的大企业。

  (五)持续推进优化资本布局结构。一是要加快企业上市步伐。要以明确主业为前提,积极推动企业混改、上市。目前市属企业上市数量仍然偏少,要继续扩大上市数量和规模,提高资产证券化率。市国资委将和企业一道进行相关梳理,确定哪些可以整体上市,哪些可以分板块上市,并据此分别制订具体的培育计划。已上市企业要围绕资本市场做文章,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优势,借助资本市场的筹资优势和产业整合功能,把主业做强做优做大。重点要抓好国联证券A股上市,推进友方电工和照明公司转板上市相关工作。二是要大力推进股权多元化改制。鼓励国有企业以市场化方式投资控股、参股非公有制企业,或与非公有资本共同投资,重点抓好国联信托、照明公司引战混改试点,全年力争完成混合所有制项目5-6家。在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的前提下,在集团公司层面,通过纳入投资基金、非公资本等,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股权多元化。启动文旅、机场等股份制改革;完成交通建工、市政水务组建工作。

  (六)全方位加强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一是要优化监管职能,市国资委将组建稽查监督处,按照事前规范制度、事中加强监督、事后强化问责的要求,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督效能;发挥外派监事会作用,抓好年度集中检查和专项检查;建立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检查核实、问责追责的工作闭环。二是要深化考核和薪酬制度改革,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财务监督和审计服务质量评价制度;鼓励实施企业年金和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制度;健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对引进的特殊人才等的薪酬,在工资总额中据实列支;落实业绩考核、专项审计、投资评价、监测预警、风险提示等监管措施。三是要推进法治国资建设,建立国资委公职律师和企业公司律师制度,加快推进国资委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机构建设,企业公司律师事务部和公司律师覆盖面要达50%,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达10人以上。

  (三)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无锡市国资委设7个内设机构,主要是: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产权管理处、考评分配处(财务监督处)、企业改革处、干部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党群工作处、纪委(监察室)。

  无锡市国资委有下属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无锡市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的选拔、培训、考核和管理。

  无锡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包含了无锡市国资委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无锡市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管理中心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2018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度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2018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8年度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表

  (十二)2018年政府专项资金明细项目汇总表

  (详见附件)

  三、2018年度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各表说明如下:

  (一)2018年度部门收支预算总表说明

  2018年度无锡市国资委收支预算总表中包含了无锡市国资委机关及无锡市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管理中心的收入和支出。无锡市国资委2018年度收支总预算为4910.22万元,比上年增加4040.55万元,同比增长464.61%,主要是因为2018年新增专项资金共计3933.34万元,其中:部门运转性项目44.53万元、政府专项资金3888.81万元;新增了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等因素。其中:

  1、收入预算

  财政拨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910.22万元;

  2、支出预算

  (1)按照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4.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3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4.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77万元。

  (2)按照支出用途分类,基本支出976.88万元、项目支出3933.34万元,其中:部门运转性项目44.53万元、政府专项资金3888.8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8年度无锡市国资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910.22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4.5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8.81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53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24.5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06.77万元。

   (三)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8年度无锡市国资委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数为976.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59.56万元,占87.99%;商品和服务支出98.52万元,占10.0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0万元,占1.92%。

  (四)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59.10万元,比2017年减少12.2万元,同比降低17.1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控制费用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国资委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38.94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同比降低0.13%,主要是因为按照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1.15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99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接待人数和标准;公务用车费2.80万元(因为事业单位尚未公车改革,该费用主要是董监事管理中心公务用车费),与上年持平。

  会议费13.18万元,比上年增加1.86万元,同比增长16.43%,主要是因为2018年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年,涉及到国有企业改革方面的会议较多;培训费106.44万元,比上年增加28.09万元,同比增长35.85%,主要是因为围绕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工作组织相关政策性培训。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费。因公出国(境)费,是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是指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会议费指单位按规定召开会议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材料印刷费等支出;培训费指单位按规定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等支出。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四)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五)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七)单位预留机动经费:指预算单位年初预留用于年度执行中增人、增资等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八)“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员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无锡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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