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8 09:5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967/2015-00014
- 发文日期
- 2015-08-28
- 公开日期
- 2015-08-28
- 文件编号
- 锡国资企〔2015〕50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国资委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 体裁
- 通知
- 关键词
- 安全,检查,整顿,危险化学品
- 内容概述
- 关于转发《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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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危险化学品罐区泄漏、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现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锡安〔2015〕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即日起至9月底,全面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摸清罐区基本情况和安全状况,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堵塞漏洞,进一步提高罐区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监管企业于8月30日前将《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自查完成情况的书面报告两份材料汇总后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并抄送至我委企业处。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刘伟江
联系电话:81823859 传真:81823863
市国资委企业处联系人:洪增瑾
联系电话:81825457 传真:81825454
附件:1.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油气等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锡安〔2015〕35号)
无锡市国资委
201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