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09 09:1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各监管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根据《中共无锡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请各监管企业认真梳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有关问题和整改措施。通过明确责任主体、职责内容和履职要求,使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责任更加清晰、任务更加明确,真正形成党委主抓、纪委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真正把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落到实处。
请各监管企业将责任清单于3月31日前报市国资委纪委监察室备案。
无锡市国资委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