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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资委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6-27 10:55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45号),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94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市国资委的政务公开工作,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1、政务信息依法主动公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无锡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大政策解读工作力度,推进落实新闻发布制度。综合运用门户网站、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相关业务处室)

  2、保障重点栏目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锡政办发[2017]94号)的要求,政府门户网站设有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专栏。我委网站将专栏细分为六个子栏目,将子栏目的信息公开任务落实到相关处室。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业绩考核的总体情况(责任处室:考核评价处);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结果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责任处室:企业改革处);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责任处室:干部人事处);依法依规公开国有产权交易和增资扩股项目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责任处室:产权管理处); 按月公开国有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责任处室:考核评价处)。

  3、做好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决算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

  4、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根据《无锡市国资委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规定》和《无锡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相关要求,准确把握公开范围的判断标准,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程序,规范受理、办理、审核、答复以及归档等各个工作环节,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和办理时限,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责任处室:办公室、法规处、各业务处室)

  5、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建设。随着国资国企改革的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制度也应做相应的完善。同时研究制定推进所出资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指导企业做好信息公开试点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相关业务处室)

  二、具体措施及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市国资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将“五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中。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通过宣传教育和相关的培训把《条例》的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之中,提高其执行《条例》的能力,增强推进政务公开的责任感和主动性,营造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3、做好监督检查。办公室要切实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严格按照工作分工以及确定的公开内容、范围和时限,认真开展自查、抽查、互查和督查活动,及时发现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重视不够、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处室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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