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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23 13:51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967/2014-00181
生成日期
2014-12-23
公开日期
2014-12-23
文件编号
锡国资企〔2014〕69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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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监管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现将市属国有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重点对象为使用农民工的各市属国有企业。重点行业是交通运输、加工制造、餐饮服务行业;重点区域是各类施工工地、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其他用人单位集聚区;重点企业是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近期生产经营发生困难的企业,及今年以来曾因欠薪引发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等。
    二、专项检查的重点内容是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等。
    三、请各国有企业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专人负责,认真检查,做到“重点领域一个不漏,重点对象一个不少”;要建立值守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2014年12月30日(周二)下午五点前报送截止2014年12月30日检查工作阶段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包括:检查用人单位户数、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人数。检查过程中,若未发生的实行“零报告”。
    四、自通知之日起至2015年2月5日前,每周五上午10时对本部门本周内相关欠薪事件进行报告,未发生的实行“零报告”,重要情况即时报告。于2015年2月2日(周一)下午五点前形成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材料并填写《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表》(见附件),报我委企业改革处。
    联系人:孟激,洪增瑾     电话:81825455,81825457
    传真:81825454         电子邮箱:wxgzwqyc@126.com

    附件: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情况表
                           

                                 无锡市国资委

                                201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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