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27 13:2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967/2015-00015
- 生成日期
- 2014-11-27
- 公开日期
- 2014-11-27
- 文件编号
- 锡国资企〔2014〕64号
- 效力状况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内容概述
- 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的通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监管企业: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的通知》(锡安办[2014]59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监管企业要认真组织好落实工作,指导和督促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公开信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产安全六条规定》传达到每一位员工,并做好公开信印发情况反馈工作,如实认真填写《公开信印发落实情况反馈表》(见附件1),请于12月5日下午五点前,将反馈表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同时抄送至市国资委。
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金众辉 电话:81823856
传真:81823904 电子邮箱:wxajjfgc@163.com
市国资委企业处联系人:洪增瑾 电话:81825457
传真:81825454 电子邮箱:wxgzwqyc@126.com
附件:1、公开信印发落实情况反馈表
2、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致全国企业负责人公开信的通知》的通知
无锡市国资委
201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