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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无锡市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2 13:09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967/2014-00178
生成日期
2014-11-12
公开日期
2014-11-12
文件编号
锡国资办〔2014〕2号
效力状况
有效
发布机构
无锡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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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对无锡市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使用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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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监管企业:
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效率,从2010起,我委会同有关科技信息公司,开发了无锡市国资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并自2011年起进行试运行,信息系统的建设,在规范国资监管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总结前期的经验教训,解决好信息系统在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更好的发挥信息系统的效用,经研究,决定对各监管企业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精神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改革促进国企发展的意见》,充分运用制度和科技手段,加快推进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运用、进一步提升国资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为推进国企发展,加强国资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持。
二、评估内容
为准确了解和掌握各单位信息系统的使用情况,将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
1、对信息系统使用人员情况的检查。是否按照国资委的要求指定专门的录入及审核人员,并设置相关安全措施,对于人员调整及时变更系统使用人的名单及权限。
2、报送各类信息的及时性。是否按照国资委的要求,在信息系统中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如“三重一大”事项、投资核准或备案事项、财务指标变动情况等事项。
3、报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是否按照信息系统各事项的报送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自试运行以来,是否有因为材料不全而退单的事项。
4、报送相关信息的合规性。各需要及时报送的事项通过信息系统报送的相关信息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定及要求。有无因不符合相关规定而被退回的事项。
5、相关财务指标变动信息的报送情况。各集团财务信息在信息系统中的报送数量及合规性。
6、自2010年以来,本集团企业推进信息系统建设经费投入情况、人员组织情况等。对所属企业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情况,运用信息系统强化企业管理情况等。
7、在信息系统使用过程中的经验总结及遇到的问题,以及对信息系统的建议。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监管企业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认真自查,总结本单位近几年来推进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2、为推动和鼓励企业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国资委将在对各单位信息系统建设进行评估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视情对集团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补贴。
3、请各集团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014年11月21日前将信息系统建设与使用情况自查报告、企业信息化评价表及申请经费补贴申报表(见附件)报我委。
联系人:市国资委办公室王颖。联系电话:81825440,电子邮箱:wxgzw@126.com。

    附件:1、企业信息化评价表
2、经费补贴申报表

                                       无锡市国资委

                                                     201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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