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
发布时间:2012-08-30 09:00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967/2012-00011
- 生成日期
- 2012-08-30
- 公开日期
- 2012-08-30
- 发布机构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件链接
- 内容概述
- 解读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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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国务院国资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各地国资系统以及中央企业展开国有企业产权登记工作。国家出资企业开展产权登记工作是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加强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摸清企业产权分布状况,推动企业优化产权配置,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完善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促进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有机结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工作指引》分为总则、产权登记管理程序、国家出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产权登记管理、境外企业产权登记管理、产权登记档案管理和数据分析、产权登记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共七章三十三条,明确了各类出资人的正确定义,规定国家出资企业通过产权登记系统填报企业基础信息、经济行为信息,以及合规性资料目录。
《工作指引》的制定出台,预示着新一轮国资摸底工作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展开。根据规定,凡是在2012年6月30日前,已取得法人资格、符合产权登记范围、产权清晰的企业必须进行重新登记和核发产权登记表证,原产权登记表证自行作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