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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8-09-30 11:03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特大

信息索引号
014007967/2018-00131
发文日期
2018-09-30
公开日期
2018-09-3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国资委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主题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体裁
其他
关键词
决算,经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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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无锡市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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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锡市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

  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行政措施和管理制度;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3.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4.通过法定程序对授权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和国有产权代表进行任免、委派、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5.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评价考核体系;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6.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营运体系和机制,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监管、收缴国有资产产权收益,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对投资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7.积极探索市属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等的监管制度。

  8.依法对市(县)区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无锡市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含了无锡市国资委机关和1家全额拨款事业的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数据。

  无锡市国资委设7个内设机构,主要是: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政策法规处)、产权管理处、考评分配处(财务监督处)、企业改革处、干部人事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监事会工作处)、党群工作处。

  无锡市国资委有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单位名称:无锡市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管理中心。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坚持提质增效,着力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稳中有进。认真抓好提质增效工作,抓好《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的落实,以推动实实在在、没有水分的增长为目标,着力在市场开拓、成本管控、优化投资等方面下功夫,推动重要企业加快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努力提高发展质量。加强企业经济运行监控,每季度召开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进行相关财务数据分析,找准企业经济运行的规律和方向性趋势,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重点地精准施策,保持国企经济的平稳增长。注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重点管好企业战略规划,引导企业加快从注重规模总量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得到省国资委的充分肯定。

  二是坚持改革引领,着力推进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注重顶层设计,先后赴上海、深圳等地国资委调研推进国企改革的成功经验,与省国资委主要领导交流,主要领导带队赴各大企业集团就推进国企进行专题调研,在进行大量学习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成立国资委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三个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就组建国资运营公司、国企重组整合、发展混合所有制进行专题研究推进。认真研究制定符合无锡实际、指导全市国企改革的“1+N6+X18”改革文件体系,先后20多次召开委内、各企业、各部门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征求意见,搞好相关配套文件的修改和制订,基本构建完成市属国资国企改革的“四梁八柱”,为全面深化改革奠定制度基础。同时,创新思路,在省内率先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国有资本市场化动作的专业平台,在授权范围内,以国资结构调整、重大产业投资和资产运营管理为重点,按照功能分类,开展投资融资、资产重组、资本整合、产业培育等活动,并推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和上市;按照突出主业、优化配置、集聚资源的原则,着眼于全市发展大局,推动相关企业间的整合重组,使国资布局结构不断优化;梳理和锁定各集团目前尚存的23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名单,排出推进公司制改造的路线图和时间节点要求;以推进国有企业成为公众企业为目标,加强服务和培育辅导,不断提升国有资产证券化率。

  三是坚持产业强市,着力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坚持产业强市主导战略,着力推进一批重大项目签约落户,以重大项目的成功引进夯实产业发展的基础,上半年召开的全市国有企业争先进位暨重大投资项目推进会,集中签约的25个项目中, 2个项目单体投资达到100亿元。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5亿元、股权投资150亿元,98%集中在基础设施、能源资源、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地铁推进3号线一期和一号线延伸段建设;西区燃气电厂二期和东亚燃气电厂一期建设顺利推进;太湖新城集团引进浪潮集团,在新城核心区成立大数据产业园;积极做好东亚电力燃机发电、轨道交通、锡澄水厂改造等市级重点投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协调等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工程规划、施工拆迁等方面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国联产业母基金发起设立10只子基金,总规模65亿元。

  四是坚持优化监管,着力提升国资监管效能。注重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资监管方式的转变。推进国资委工作职能的转变,制定国有资产出资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及投资管理办法和投资负面清单,将部分职能下放授权给规范的企业董事会。加强监管制度建设,制定无锡市国有企业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和评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首次将企业增资、资产转让和资产租赁行为纳入国有资产交易监管范围,从制度完善和规范角度加强国资监管工作。从保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支持企业转型创新的角度,完成2017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并实施。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检查,完成宜兴利通电子等6家拟上市企业历史沿革问题的审核。加强资产评估审核,把好资产核准备案关,完成资产评估项目54个,涉及净资产帐面值83.41,净资产评估值126.21亿元,评估增值率51.29%。完成国有产权交易42宗,成交金额43.19亿元,交易增值率49.27%。以经营业绩考核为抓手,强化企业分类考核、“对标”考核,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各项经营目标,充分调动企业做强做优做大的积极性。按照深化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绩效紧密挂钩的薪酬分配管理办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开展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和盈利结构分析,组织实施644项企业股权投资专项审计和461项政府性资产、债务、担保清理核实工作,为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以及深化改革、布局调整、资产整合、风险防控等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以专职监事为主,对新城、文旅2家集团和12家子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工作集中检查监督,根据检查结果,对企业提出监督意见并组织进行整改。

  五是坚持党的领导,着力持续加强国企党的建设。组织国资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以及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年初,邀请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钦为市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专题授课,解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召开国资委党委扩大会,党委委员及各集团党委书记专题交流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初步体会。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国资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市属国有企业“强基提质”工程,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基层党组织生活落实情况调研、党员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研究等工作,先后查找78名失联党员,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注重抓好组织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国企党建“1+7”文件,指导和督促企业完成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三会一课”、党务公开等各项制度,组织和指导各企业按时完成换届选举,按计划发展263名党员,夯实了党建基础。选优配强企业领导班子,做好12名市属国有企业副职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制定《关于市属国有企业优秀年轻领导人员培养计划的实施意见》,严密组织国资系统经营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培训、企业党委书记培训,有效提升了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能力。着力抓紧抓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支持配合市委第二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与10家监管企业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季度上报党风廉政整改推进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程记实情况,与市纪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对10家监管企业集团的一二级子企业进行抽查,组织212家一二级子企业开展专项自查整治,推动了作风建设不断深化。

  六是坚持服务群众,着力深入开展大走访活动。成立委大走访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了大走访实施方案、3个专项工作组计划和4个挂钩对象走访计划。建立委领导分工挂钩联系点,主动搞好对接协调,20多次对4个走访单位和10家监管企业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委机关所有党员全部参加走访调研,累计198人次,完成对挂钩村1076个农户的全覆盖走访,区分不同类型人员对60多名社区居民、村民和企业员工进行座谈了解,从党费中支出2万元,深入40多户困难家庭走访慰问,为塔影二村调拨3台办公电脑帮助改善办公条件,督促有关监管企业加快推进燃气进村工程进度等;累计解决各类问题下派工单115个,撰写完成3篇走访调研报告,对市大走访办下派的17个问题工单,逐一研究,妥善解决,确保满意。每周做好大走访信息统计、上报、问题汇总等工作,按要求及时将1000多户走访信息录入省大走访信息系统,建立与走访对象的常态联系机制,定期进行电话回访,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七是坚持树好形象,着力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强化“四个意识”,以党委中心组学习、集中培训、专家辅导等方式,抓好委机关的学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入学习《准则》和《条例》,制订国资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细化学习内容,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抓问题整改,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四个意识”,推动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取得实效。完成委机关3个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充实了新的力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委机关人员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积极配合做好市委巡察组对委党委的巡察工作,认真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梳理国资委成立以来的各类机关管理制度,对相关的制度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重点完善委党委议事规则和行政会议议事规则以及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重点抓好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过错追究制等贯彻执行和督促检查。加强对机关人员能力培养,先后组织赴厦门会计学院、市委党校等全委人员的国资业务专题学习培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年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由委领导牵头,相关处室参与,围绕国企发展和国资监管,着力研究解决影响国企发展和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国资委2017年度收入22451.00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7.33%,支出总计 22451.00 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7.3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地铁集团建行股权融资利息1136.88万元及国资监管支出300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22451.00万元。包括:1.财政拨款收入22442.3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事业收入3.60万元。3.年初结转和结余5.04万元。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7.3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地铁集团建行股权融资利息1136.88万元及国资监管支出300万元。

  (二)支出总计22451.00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9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25.25万元,减少42.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各项开支。2.教育支出20000万元,主要用于高等教育建设项目:建发公司、金投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与上年相比持平。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97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64万元,增长7.57%。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4.节能环保支出1136.88万元,主要用于地铁集团建行股权融资利息1136.88万元。去年同期无。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43.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19万元,增长35.47%。主要原因是国资监管费用300万元今年列入部门支出进行核算。6.住房保障支出165.5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相关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4.58万元,增长45.11%,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增加。7.年末结余分配无。8.年末结转结余无。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7.33%。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地铁集团建行股权融资利息1136.88万元及国资监管支出3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资委本年收入合计2244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42.36万元,占99.98%;事业收入3.60万元,占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资委本年支出合计2245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314.12万元,占5.85%;项目支出21136.88万元,占94.1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国资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2442.3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26.94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地铁集团建行股权融资利息1136.88万元及国资监管支出30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国资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2447.4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9.49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地铁集团建行股权融资利息1136.88万元及国资监管支出300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9.67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国有企业注资等预算。其中:

  其中: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33.99万元,年初预算为4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33%。2.高等教育支出20000.00万元。为本年追加预算。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97万元。年初预算为6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8%。4.节能环保支出1136.88万元。为本年追加预算。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44.98万元。其中300万元国资监管支出为本年追加预算。6.住房保障支出165.58万元。年初预算为12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02%。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资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0.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1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80万元、津贴补贴348.62万元、奖金232.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9.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60万元、退休费7.93万元、住房公积金62.88万元、提租补贴64.94万元、购房补贴27.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3万元。

  (二)公用经费9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41万元、印刷费6.88万元、咨询费3.00万元、邮电费1.54万元、物业管理费1.20万元、差旅费17.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10万元、会议费8.74万元、培训费3.23万元、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劳务费2.20万元、委托业务费17.30万元、工会经费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无锡国资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47.4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529.49   万元,增长6.81%,主要原因是地铁集团建行股权融资利息1136.88万元及国资监管支出300万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9.67万元,支出决算为2244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国有企业注资等预算。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资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0.5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1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6.80万元、津贴补贴348.62万元、奖金232.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9.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60万元、退休费7.93万元、住房公积金62.88万元、提租补贴64.94万元、购房补贴27.6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3万元。

  (二)公用经费99.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3.41万元、印刷费6.88万元、咨询费3.00万元、邮电费1.54万元、物业管理费1.20万元、差旅费17.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4.10万元、会议费8.74万元、培训费3.23万元、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劳务费2.20万元、委托业务费17.30万元、工会经费6.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无锡国资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1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63.6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14%;公务接待费支出1.8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4.10万元,完成预算的13.16%,比上年决算增加3.5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6年因公出国目的地为泰国,时间3天,2017年目的地为美国、古巴,时间为9天。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美国、古巴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6.42%。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46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67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1辆,主要为董监事(财务总监)管理中心用车。2017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3.公务接待费1.88万元。完成预算的37.30%。外事接待支出0元,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88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0.40万元,2017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58人次。

  无锡国资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8.74万元,完成预算的77.21%,比上年决算增加6.94万元。2017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526人次。主要为召开市属国企重大项目签约等工作会议。

  无锡国资委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23万元,比上年决算减少1.93万元。部分培训费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资监管费用支出中列支,但部门决算软件中未设置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因此部分培训费没有公开决算数。2017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321人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锡国资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均为0。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82万元,比2016年增加13.04万元,增长15.95 %。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和委托业务费增长。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无。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二)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464.83万元。

  (三)国有资本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300万元,比2016年增加3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由于决算报表功能科目设置问题,国资预算收入未能在决算报表中反映。支出决算278.01万元,比2016年增加278.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由于决算报表功能科目设置问题,国资预算支出未能在决算报表中反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表2017年度国资委部门决算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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