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定期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8-04-03 10:58 浏览次数: 来源: 无锡市国资委 字号:[ 大 中 小 ]
关于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定期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
各市属企业:
根据《无锡市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锡国资委〔2018〕3号)的规定,为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投资事后监督管理,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工作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投资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现就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投资定期统计报告制度通知如下:
一、投资定期统计报告制度
定期统计制度包括投资季度统计和投资年度统计制度。
二、投资统计内容和表式
季度投资统计报告,包括:《市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季度(年度)统计表》、《市属国有企业股权投资季度(年度)统计表》、《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投资季度(年度)统计表》(详见附件)和市属国有企业季度(年度)投资情况报告,即“三表一报告”。
三、报告范围
列入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统计范围的是:各市属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
四、报送要求
(一)季度投资统计报告
每季度末月的25日之前,按照本通知规定的季度投资统计报告的要求,完成季度投资统计报告的报送。
(二)年度投资统计报告
下一年度的1月31日前,按照季度投资统计报告表式和报告内容,报送年度投资统计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投资统计分析工作,要把它作为反映企业运营情况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参照依据。要通过投资统计分析工作,切实加强对企业投资行为的管控,加强对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促进投资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为企业经营决策和科学发展提供依据。
(二)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各企业应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部门、责任人及填报人,加强上下沟通,切实开展好投资统计分析工作。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应及时沟通衔接,协调解决。
(三)加强管理,提高能力
市属国有企业在认真做好季度和年度投资统计的基础上,加强投资工作的总结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客观分析存在的不足,深入研判企业发展和生存面临的环境变化因素,充分揭示风险,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加强项目投后的跟踪和监督,真实反映当年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和发生风险的应对情况,提高企业投资的管理能力。
联系人:市国资委发展规划处周彤
电话: 81825445 邮箱: 35757433@qq.com。
无锡市国资委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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