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资委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3-23 14:32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7967/2018-00042
- 发文日期
- 2018-03-23
- 公开日期
- 2018-03-23
- 文件编号
- 锡国资委〔2018〕1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国资委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主题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体裁
- 其他
- 关键词
- 律师,职能,方案
- 内容概述
- 无锡市国资委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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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国资委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27号)和省司法厅《关于贯彻中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苏司通〔2016〕42号)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我委工作实际出发,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重要作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促进依法办事,为“强富美高”新无锡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政治方向。选拔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专业人才进入公职律师队伍。
2.坚持立足实际,积极稳妥推进。结合我委工作特点,鼓励全委符合条件的人员,分批分次参加遴选,稳妥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和队伍建设。
3.坚持统筹衔接,充分发挥作用。理顺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明确公职律师权利义务、厘清不同部门职责,处理好公职律师管理处室、公职律师所在处室和公职律师使用处室之间的关系,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
(一)总体目标
在委机关遴选符合条件的人员,建立一支业务娴熟、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专家型公职律师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参与做好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关工作,切实提高我委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任务要求
1.设立公职律师管理机构。成立公职律师办公室,作为公职律师的执业管理机构。公职律师办公室设在委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兼任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人。公职律师办公室负责我委公职律师日常业务管理,同时加强与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的协调配合,做好公职律师的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2.建立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建立公职律师工作长效机制,积极为我委在起草、论证相关政策或规范性文件、参与处理行政复议与诉讼等法律事务、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为我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3.落实公职律师服务保障。支持公职律师加入律师协会,参加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公职律师业务理论水平。公职律师参加律师协会会费、参与培训交流等费用按照规定据实报销。
三、工作安排
(一)建立管理机构及制度
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并对公职律师遴选推荐、使用管理、岗位职责、业务范围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无锡市国资委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二)遴选首批公职律师
明确委政策法规处、产权管理处、考评分配处、企业改革处为我委从事法律事务的部门、岗位,对照公职律师遴选条件,遴选我委首批公职律师1-2名,报省司法厅审批。今后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增选公职律师。
(三)搭建公职律师使用平台
完成首批公职律师申报手续后,公职律师办公室搭建全委范围内的公职律师使用平台,推动公职律师团队化、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行公职律师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从中央到地方一以贯之的明确要求,全委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重要意义,支持和配合公职律师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领导,注重培养
各相关处室要做好组织落实工作,既要严格标准,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公职律师队伍,又要鼓励有条件的同志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养公职律师后备力量。
(三)完善机制,发挥作用
不断完善公职律师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协调处理好公职律师工作和公职律师所在处室本职工作的关系,全力支持和保障公职律师依法履职。
(四)综合管理,强化监督
公职律师办公室要加强跟踪问效,综合运用绩效管理、督查督办等方法,强化对公职律师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确保落实到位。
无锡市国资委
2018年3月23日